临时工劳动合同

时间:2024-08-28 17:45:02
临时工劳动合同精选15篇

临时工劳动合同精选15篇

在人们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的社会,随时随地,各种场景都有可能使用到合同,合同是企业发展中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那么合同要怎么拟定?想必这让大家都很苦恼吧,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临时工劳动合同,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临时工劳动合同1

内容:

编号:

临时工(季节工、农民轮换工)劳动合同书

内蒙古自治区劳动人事厅制

甲方(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所有制性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工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年龄:_______民族:_______

现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务工许可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生产(工作)需要,经劳务市场介绍,同意招用____为临时工。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如下条款:

一、合同期限:

自一九__年__月__日起至一九__年__月__日止。合同期满,本合同自行终止。如甲方需要继续留用,经乙方同意,双方可以续订合同,并办理鉴证手续。

二、生产(工作)任务:

甲方根据生产(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在__岗位,承担__临时生产(工作)任务。乙方若同意,须服从。在合同期内甲方因调整生产(工作)任务,需要变更乙方的岗位和任务,需经乙方同意。如乙方不同意,可提出辞职,双方办理解除合同手续。

三、劳动时间与劳动报酬:

(1)劳动时间:甲方实行每周__日,每日__小时工作制。严格控制加班加点,确因生产(工作)需要加班加点的,甲方应从流水作业和台机人员的操作等问题考虑,提前通知乙方并征得同意,按规定发给加班加点费。

(2)劳动报酬:按国家有关规定和单位的实际情况,根据乙方的岗位和承担任务,甲乙双方协商定为每日____元×25.5天=每月____元。加班工资,按不低于国家规定的标准执行。奖金,根据单位效益和劳动贡献,定期发给。实行计件工资制的,月工资按计件单价结算。具体办法在本合同双方约定栏中约订。从事夜班的,应发给夜餐费____元。

(3)在合同期间,如发生停工待料情况,甲方每天发给乙方基本生活费____元。

四、劳动保护、保险福利待遇:

(1)从城镇招用的临时工,实行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保险金缴纳办法与本单位劳动合同制工人相同。临时工本人负担标准工资的百分之三,先由甲方统一支付,后在其当月工资中扣除。

(2)根据工作岗位需要,并参照国家有关规定,甲方发给乙方劳动保护用品:____、劳动保健食品费____元。从事起重、电焊、司炉等特殊工种作业的,需持有关部门核发的《专业岗位操作证》方可上岗。

(3)在合同期内,临时工或农民工发生工伤、致残、工亡或非因工伤、残、亡以及疾病的,其待遇应分别按国务院第41号令、第87号令及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第29号令的有关规定执行。

(4)合同期间,甲方发给乙方每月副食品补贴____元。冬季取暖期间,按规定每月发取暖津贴____。

五、劳动纪律:

乙方在合同期必须遵守以下纪律:

(1)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

(2)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保证生产。

(3)爱护单位财产,不无故损坏公物。

(4)上班工作(生产)时间不得做私事不得做与生产工作无关的事。

(5)听从指挥,服从调动。

(6)保质保量完成任务,不得投机取巧。

(7)有事及时请示报告,不得擅自主张。

六、劳动合同的终止、解除和辞职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①双方一致同意的;

②符合本合同第六条第三项和第六条第四项规定的;

③乙方培训(熟练)期满,不符合录用条件或本人不愿意供职的;

④乙方非因工负伤,治疗终结仍不能复工的。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①甲方宣告破产;

②乙方被除名开除、劳动教养或判处徒刑的。

(3)乙方在合同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辞退;

①严重违犯劳动纪律,影响生产、工作秩序的;

②违反操作规程,损坏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能源,造成经济损失的;

③服务态度恶劣,损害消费者利益的;

④有贪污、盗窃、赌博,营私舞弊等违法行为,尚未构成刑事责任的;

⑤无理取闹、打架斗殴,严重影响社会秩序或犯有其他严重错误的。

(4)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辞职:

①经国家有关部门确认,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恶劣,无有效劳动保护措施,严重损害工人身体健康的;

②甲方不按合同规定发放工资或连续两个月不支付工资的;

③人格受到甲方负责人侮辱的;

④甲方不履行劳动合同,或违反国家劳动法律、政策,侵害工人合法权益的;

⑤自费考入中等专业以上学校学习的;

⑥经国家批准应征入伍的。

(5)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合同:

①合同期限未满,又不符合第六条第3项情况之一的;

②患有职业病和因工负伤在治疗期限内未能治愈,属于全部或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③女工在孕期、产假期、哺乳期内的。

(6)甲方或乙方要求解除劳动合同,除第六条2项所列情况外,必须提前半个月通知对方。并办理有关手续。

七、违反合同的责任:

甲方违反合同有关条款或无正当理由在合同期内辞退乙方的,按乙方实际损失予以赔偿,具体数额由双方协商。

乙方违反本合同有关条款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可根据实际损失情况要求乙方予以赔偿。具体数额由双方协商。乙方不经甲方同意私自离单位的,赔偿甲方____元,否则甲方不予办理离单位手续。

八、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它事项:

1.

2.

3.

4.

5.

九、本合同经劳动仲裁部门鉴证即生效。

十、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任何一方不得 ……此处隐藏18171个字……限的劳动合同,并在劳动合同中明确其工资、保险福利待遇。用人单位及劳动者本人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用,并享受有关保险福利待遇。

临时工其实是很老的一个说法,其所针对的是固定工。在一九九四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实施之前,我们国家企业大多是国有企业,其用工制度是将员工招入单位后就一直在该单位工作,直至退休,这就是固定工。相对于固定工,单位为了临时工作需要,招聘的一些员工就是临时工。由于固定工要做到退休,所以待遇福利方面在单位经济状况允许的情况下通常较好;临时工是马上要走的,做不久的,所以待遇福利就相对较差。

但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出台则改变了在中国实施了几十年的传统用工制度,将劳动合同的概念推向了全国。之所以说其有如此的变革作用,是因为劳动合同制度改变了传统的在单位一做到底的旧观念。劳动合同提出一个合同期限的问题,使得劳动合同会面临终止。当劳动合同终止后,单位就可以当然地终止与员工的劳动关系了。

在这样的制度下,就无所谓什么固定工、临时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实施近10年时,已经很少听到临时工的说法了,通常在一些国有企业及国有转制的企业还有。单位用工,只要是签订劳动合同的,就应该视为是单位的正式员工,福利待遇按照合同约定、公司规章制度或者法律规定办理。

我们可以知道,如今已经没有临时工这种说法了,单位用工只要签订劳动合同的,就应该视为单位的正式员工。用人单位在临时性岗位上用工,应当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并依法为其建立各种社会保险。所以,现在的临时工是要签订劳动合同的。

临时工劳动合同15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订立劳动合同,通常需要包含如下内容:

一、《劳动合同法》第17条规定: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用人单位的名称是指用人单位的全称;根据《合同法》规定,住所是指用人单位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法定代表人是依照法律规定或公司章程规定,代表用人单位行使职权的负责人;主要负责人应为法定代表人以外的能够代表用人单位行使职权的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劳动者姓名应是劳动者户口登记和身份证一致的姓名;住址是指劳动者主要生活居住的具体地点;外出务工人员一般登记其原籍地址;其他有效证件是能够证明劳动者身份的合法有效证件,如护照。

(三)劳动合同期限;

劳动合同期限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经过协商一致而确定下来的,用人单位提供工作岗位,劳动者提供劳动的期限。也就是从何时起至何时止劳动者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工作内容是指劳动者要用人单位具体从事什么劳动,在什么地点劳动,怎么提供劳动,从事几项劳动工作等;工作地点就是劳动者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具体的工作场所,包括:场所位置、环境、条件等。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工作时间是指劳动者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的具体时间段,工作时间一般以小时计算,包括每日多少小时、每周工作多少天数或每月工作多少天数等,法律明确规定了工作时间的计算方式,超过法定的工作时间,用人单位就要支付加班费。休息休假是劳动者的一项基本权利,休息是指劳动者免于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自行支配的时间,休假是劳动者带薪休息。休息休假主要有:工作间隙休息、日休息、周休息、法定节日休息、探亲休假、年休假、婚假等。

(六)劳动报酬;

劳动报酬是指劳动者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用人单位相应给付劳动者的货币。劳动报酬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加班加点工资、交通费、电话费等

(七)社会保险;

社会保险是指是国家通过立法建立的,对劳动者在其生、老、病、死、伤、残、失业以及发生其他生活困难时,给予物质帮助的制度。社会保险是一项法定的、要求劳动者及用人单位强制参加的社会保障制度,它是国家对劳动者履行的社会责任,也是劳动者应享受的基本权利。用人单位不得以任何借口或以与劳动者约定为由,拒绝缴纳社会保险费用的法定义务。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劳动保护是指用人单位为了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保障劳动者的生命和健康而采取的各种措施。劳动条件是指用人单位为使劳动者顺利完成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任务,为劳动者提供必要的物质和技术条件。职业危害是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或在其他职业活动中可能产生的对生命健康的伤害。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提供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法律、法规规定的应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是指上述规定以外的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关事项。

二、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1)合法原则:合法原则要求劳动合同的形式合法和内容合法。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除非全日制用工外,都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内容必须具备必备条款,且内容不得违反法律规定。

2)公平原则:公平原则要求劳动合同内容公平合理,用人单位不得以强势地位压制劳动者而制定显失公平的合同条款。

3)平等自愿原则:是指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在订立劳动合同时法律地位平等,订立劳动合同完全是出于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方的真实意思的表示,出于自愿而签订。

4)协商一致原则:协商一致原则是指合同条款是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的,任何一方不得把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不得强迫订立劳动合同。

5)诚实信用原则:诚实信用原则是一项社会基本道德原则,为人处世均应当遵循该原则。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订立劳动合同时要诚实,讲信用,不得欺诈对方。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

三、劳动合同补签和倒签的法律后果区别

用人单位事后补签劳动合同通常有两种情况。一种为“补签”,即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事后签订劳动合同,把合同期限往前移,签订日期为补签合同的时间。另一种为“倒签”,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事后补签劳动合同,将合同期限往前移,同时将签订日期写成劳动关系建立之初的时间。“倒签”劳动合同,劳动者往往拿不到用人单位未按期签订劳动合同期间的双倍工资,因为在审理过程中存在举证难的问题。若“倒签”是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的共识,只要不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就符合民法关于当事人意思自治的原则,就是有效的。

在补签劳动合同时需要慎重,要理解“倒签”与“补签”的差异,用人单位补签劳动合同时,只有将签订日期写明为签合同的日期,才能定为“补签”,才能证明签订劳动合同的真正日期,也有利于劳动者更好的维护自己的权益。

四、《劳动合同法》的订立的规定条文为第七条至二十八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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