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自检自查报告2篇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越来越多人会去使用报告,我们在写报告的时候要注意涵盖报告的基本要素。一起来参考报告是怎么写的吧,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工作自检自查报告,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汤河学校是辽宁省标准化农村九年一贯制学校,学校拥有师生近800余人,每天在校就餐的师生人数约680余人,切实保证学生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十分必要。为此,学校加强了此项工作的管理。
一、加强食堂管理与要求,成立食品卫生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李加利李玉娟副组长:郑颖许兆峰
成员:王鹏张喜俊王凤鹏李长胜王英杰
崔强高光恒谷玉增
严把食品质量关,出售的食品必须符合规定要求,生熟食品及半成品分开存放,防止交叉感染,餐具消毒基本合格,食堂环境基本符合卫生要求,各项规章制度完善。
学校对食堂卫生进行多次检查监督,彻底清除卫生死角。要求工作人员认真学习和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为了达到食品安全,学校与食堂签订食品卫生责任状。
对食品的采购、供货加工等进行严格管理,确保所购食品和原料符合要求,同时对食堂的加工食品进行抽样检查,对不合格食品一律不准出售。对存放食品和原料的场所要有专人管理,并做好进出货记录,生熟食品和加工管理制度,按照食品卫生法要求规定存放食品。食堂杜绝小食品的销售,每天按照学生的生理健康需要配置相应的食谱,以保证学生的营养均衡。为了加强学校食堂的管理力度,学校安排一名教师在中午学生就餐时进行看护,确保学生在用餐时的安全。
二、建立了食品卫生管理制度,设置了专职卫生管理员。为了加强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的管理,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全体成员与工作管理人员结合学校的实际,研究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制度,并做到了制度上墙。安排了专职食品卫生安全监督员,每天一查,并与当地的卫生防疫部门经常联系,做好食品卫生安全的检查、监督,确保学校卫生安全工作落实到实处。
三、按期对食堂食品卫生工作进行检查。
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对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坚持每月定期检查一次,安排了专职的'食堂食品卫生工作监督员高光恒、谷玉增每天早晨对食堂的工作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并做好当日的记录。由于学校的工作监督、指导及时到位,因此,食堂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卓有成效。食品的采购、制作、留样符合要求,没有三无食品,各种证件齐全、工作设施完备、工作人员按章操作、制度健全。因此未发生任何食品安全事故。
四、存在问题
1、食堂环境卫生管理不够完善,学校食堂面积较小,就餐人数多,拥挤现象十分严重,存在安全隐患。
2、食堂中有的餐具消毒不彻底,食物物品摆放的不规范。
3、餐具使用不合理,生熟食品混用,没有明码标签。
五、采取的措施
1、加强师生的食品卫生安全教育,加强学校视频的管理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解决。
2、严把食品的采购制度关,保证食品的可靠性、新鲜性。
3、对从业人员的身体健康进行监督。
4、定期进行消毒。
根据市社保局《关于转发省社保中心〈开展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内部控制工作检查评估的通知〉的通知》(赣市社险字23号)文件要求,我局高度重视,抽调精干人员组成检查评估小组,认真自查评估,现就自查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自查情况
加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内部控制工作,是确保社会保险基金安全的本质要求,也是规范经办机构各种行为,实施自动防错、查错和纠错,实现自我约束、自我控制的重要手段,社保局内部控制工作自检自查报告。为切实做好这项工作,我局从社会保险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出发,形成了一套事事有复核、人人有监督,行之有效、科学规范的社保工作内控制度和业务流程,建立对社保基金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的监督机制。
1、合理设置岗位,明确责任分工,建立内部制衡机制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不相容岗位不能一人兼任的原则,设置了财务、业务、稽核和待遇审批等部门。在各部门内部再进行岗位细分,财务部门要求会计与出纳分设,业务部门要求设立业务受理、复核、系统管理员等岗位,待遇审批部门要求设立受理、复核岗位,建立岗位责任制度,形成责任明确,相互制约的内部制衡机制,整改报告《社保局内部控制工作自检自查报告》。
突出加强对资金结算过程的监督。一是靠财务部门内部的监督,出纳经手的每一笔资金收付业务必须经另一财务人员复核,每天下班前,另一财务人员对出纳当天收缴的社会保险费存入开户银行的情况要再次进行复核;二是靠对账制度来约束,每天、每月、全年都要进行对账,业务部门每天开出的票据与财务部门实际收到的资金核对一致,不一致的查明原因及时解决,月份、年度终了,财务和业务部门分别由不同的人员核对月份和年度发生额,确保月发生额与当期日发生额累计数核对一致;三是靠内部稽核来监督,充分发挥稽核部门职能作用,采取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的方式,对社保基金的运行进行稽核,提出稽核意见和改进建议,促进内控制度的不断完善。形成了对社保基金全方位、全过程的监督。
2、工作程序化、规范化,建立组织严密、可操作性强的工作流程和业务规范
按照既高效、便捷又安全、严密的原则,建立涵盖社保基金从进口到出口,涉及财务、业务、待遇、稽核等各部门的。要求加大复核、审核、稽核作用,强化内部控制功能,最终达到一个人不能办理社保业务的要求。
参保单位到业务部门办理缴费基数调整、社保待遇调整等业务,受理人审核后,必须经复核人复核,并经稽核部门稽核后,方能办理;业务经办人每月都要对社会保险待遇本月发放情况与上月发放情况进行对比分析,并经复核人、业务负责人、财务负责人复核,稽核部门稽核,局领导审核后转财务部门办理支付。财务部门出纳收取社会保险费、拨付社保待遇必须经另一财务人员复核;财务专用章和个人名章由两人分开管理;安排专人从源头抓好社会保险费专用收款票据的管理;每月与开户银行和财政部门对账,财务负责人对对账情况进行复核。待遇审批部门应建立档案联合审查制度,审批社保待遇必须经四人审核小组共同审查档案,经稽核部门稽核后,报局领导召开办公会审批。
3、加强内部稽核,确保各项规范和流程得到贯彻落实
有了好的规范和流程是做好工作的基础,但把规范和流程贯彻落实好则是关键所在。根据社会保险政策法规,对照《内部社会保险业务规范和流程》,采取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的方法,对财务部门、业务部门、待遇审批部门执行社保政策和工作流程情况进行稽核。稽核完毕后,向单位领导汇报、分析稽核发现的问题,并提出改进意见,向被稽核部门反馈稽核情况,促进社会保险管理水平的不断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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